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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曝光] 荆门女孩被“男友”诱骗去西安卖淫,有幸脱逃回家后,又被当着母亲面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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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31 21: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他,读完初中后辍学,头脑灵光却用错了地方。21岁,因抢劫身陷囹圄;32岁,开发廊做起了涉黄生意,短短数年,摇身变成了大老板;35岁,一连开了4家足浴店,人前无比风光,人后却是见不得光的“黑社会”老大:强收保护费、实施绑 架、非法拘 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逼迫10名少女卖 淫、诱骗胁迫容留女青年卖  淫……

       陕西西安警方成功摧毁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许多受害者依法讨回了公道,也让他再次受到法律的严惩——四十不惑时,又开始一次铁窗生涯,不过这次将更漫长,需要18年……

       1月29日,曾参与捣毁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位不具名的警官介绍说,该黑恶组织种种行径令人发指,逼迫诱骗10名少女卖 淫,一名遭诱骗的女青年逃回老家湖北荆门后,马宏全指令手下人员追到女孩的老家,将该女青年母亲控制,逼迫逃出“淫窟”的姑娘屈服……

       此案引起了中、省、市高度重视,先后对此案均予以挂牌督办。为使法庭依法“从快、从重”严惩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组警官与检察机关公诉人一起出庭,指证所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问题,这是陕西“扫黑除恶”10多年以来首次。

女孩从“淫窟”逃回老家
当着母亲面又遭绑架

       2014年初春,20岁出头的湖北荆门姑娘小菁(化名)认识了老乡谭某松,在对方甜言蜜语的追求下,小菁答应了谭某松做他的女朋友。随后,她跟随着“男友”来到西安玩,没料想被骗到一家足浴店。看到这家足浴店随处可见打手看管,她才知这里并非是正规足浴店,而是一个“淫窟”,多名同龄女孩甚至还有未成年的少女被诱骗到这里卖淫,都是湖北籍老乡。

       此时,小菁才明白“男友”谭某松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而是“恶狼”。原来,谭某松是这家“涉黄”足浴店的骨干领导成员,专门以谈恋爱或找工作为由诱骗女孩来这里卖 淫,他不仅骗了小菁,还用类似手段诱骗逼迫了好几个女孩。

       小菁坚决不肯“坐台”当“小 姐”,并为此一次次遭到殴打和恐吓。2014年5月21日,小菁借口老家亲戚来西安要去见个面,趁机逃出“淫窟”,和亲戚一起回到了老家。

        但小菁没有料到,逃回老家后,对方并未善罢甘休。

        经法院审理查明,当天发现小菁逃走后,谭某松即电话告知“老板”马宏全。马宏全立即给手下——骨干成员之一的赵某电话指令。赵某当即叫来自己的手下赵某某、高某、徐某,一起陪同谭某松驱车赴湖北堵截小菁。

       “你如果不见我,小心你妈的安全,我们可带着枪和刀子……”途中,谭某松不断给小菁打电话或发信息,以其家人安危逼其就范。

        第二天,谭某松等4人赶到湖北荆门市某镇,其间,谭某松还电话联系当地社会闲散人员6人。10个人一起到小菁老家所在的村庄。此后,谭某松将小菁的母亲骗出家门后控制,逼迫小菁来见面。无奈,小菁和其一男性亲戚赴约。谭某松伙同当地社会闲人将小菁的亲戚暴打一顿,继续逼迫小菁就范。

       2014年5月23日,谭某松与赵某等人驾车将泪流满面的小菁强行带回西安,送回那家涉黄足浴店,并支付给赵某某等3人报酬3000元。

       2014年6月23日,湖北省秭归警方向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函,举报以湖北籍犯罪嫌疑人马宏全为首的团伙在西安新城区以经营足浴店为掩护,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事立即引起公安新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侦查,7月9日,公安新城分局抽调治安、刑侦、巡(特)警和当地派出所等单位上百民警,多警种展开突 击行动。警方在被举报的这家足浴店内现场抓获骨干成员郑某森、郑某之、颜某苹(女)等3人和两个马仔,解救被胁迫或诱骗女青年22人,并查获大量卖淫记账单据、避孕套及其他物品。然而,该足浴店的老板马宏全因事发时外出侥幸逃 脱。

中省市挂牌督办


依法“快侦、快逮、快判”



       2014年7月9日足浴店被突查的那天,也是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之日。当日,该组织主要骨干成员郑某森、郑某之、颜某苹等人落网。新城警方对马宏全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立案进行侦查。

       此案引起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刑侦局领导会同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犯罪侦查负责人,多次赶到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和专案组实地调研和指导侦破。

       2014年7月15日,陕西省公安厅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9月2日,公安部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11月14日,西安市 委政法 委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公安、检察、法院形成合力,依法迅速“快侦、快逮、快判”,结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抽调有组织犯罪侦查处两个大队,会同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先后将该组织领导层和骨干层25人悉数抓获,个别在逃疑犯上网在全国范围内缉拿。

       经司法机关查明,该犯罪组织内部有着严密规章制度,架构呈金字塔形:马宏全既是幕后老板又是老大,处于金字塔最顶端;第二层是11名领导骨干层成员,包括跟随其多年的颜某苹、郑某森、郑某之、谭某松、赵某等人,分别负责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对失足女青年控制管理、外围打手管理,均直接受马宏全控制;第三层是一般组织成员,有20多人,负责望风、外围事务等。



       专案组查明,马宏全曾先后强迫30多名女性卖淫,其中未成年人10名。他手下有一批打手专门负责看管这些女性,他们手持伸缩警 棍、橡胶 棍等,发现有不服从的就暴打。另外一批打手负责在外望风,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报信。同时,该组织控制沿路同行业,强迫一律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配服装,强收所谓的“特行”保护费,过节费、开门费等等;一旦有老乡想投资开足浴店,必须经过马宏全同意并且共同瓜分利益后才可租到房。

       此外,马宏全还曾在新城区某茶楼、某宾馆地下室开设赌场,召集数十名湖北籍老乡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为了争夺失足卖 淫女或者嫖 客,马宏全还数次带领人员聚众斗殴。



       2016年9月29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仅被告人马宏全一人就犯下了6项罪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马宏全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一审后,马宏全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1月1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不公开开庭进行二次审理,法庭调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作出终审裁定。而70多本案卷摞起来达1米多高,仅判决书长达110页,总计8850字。

       多行不义必自毙。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伤天害理又犯法犯罪,终会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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