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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解答] 开发商拒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房管局已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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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2 16: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2017年12月,王先生在中心城区某楼盘看中一套住宅商品房,当他交付了首付款,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时,却被开发商告知该企业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要求其转商业贷款。近日,市房管局已责令该开发企业迅速整改。

  “当时看房时售楼人员告诉我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我就把首付款付了。后来售楼部打电话说他们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要我们转商业贷款。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王先生在荆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疑问。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该局接到王先生的咨询后,积极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因开发企业,未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业务,导致购买其开发项目购房客户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未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市房管局对该开发企业宣讲了有关政策,并责令其迅即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其开发项目的商品房已经能够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

  据悉,早在2014年,住建部等部门就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当时就已明确要求房产商不得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2017年12月13日,住建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公积金买房的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该通知中再次明确了房产商不得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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