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2017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沙洋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目前,我市国家湿地公园总数已增至4个。
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沙洋县曾集镇孙店、太山、龚庙三村交会处,是江汉平原典型的人工库塘湿地。公园总面积539.93公顷,湿地面积470.96公顷,包括浅水、滩涂、半岛、季节性洪泛草地等不同湿地生态类型。其中,库塘湿地面积279.68公顷,稻田湿地面积191.28公顷,湿地率达87.2%。这里,有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1种(野大豆),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5种(白尾鹞、普通鵟、游隼、红隼、小灵猫),湖北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5种。
2013年1月,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获准开展试点建设,沙洋县秉承“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围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七大类21项工作任务,将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环境靓丽、功能齐全、古韵悠长”的生态园区。如今的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不仅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的天堂、科普宣教的课堂、市民休闲游憩的乐园,更成为展示沙洋历史文化的一张新名片。
目前,我市共有漳河国家湿地公园(2015年通过验收)、钟祥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通过验收)、京山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通过验收)、潘集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通过验收)4个国家湿地公园。(记者 杨涛 杨砚池 通讯员 李金成 王小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