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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维护政采领域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公平竞争审查、串通投标认定、数智技术预警等多方面打出“组合拳”。这是我市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一招,也是落实政采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力举措。
《通知》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强制性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嵌入公平竞争智能审查功能,系统10分钟内自动检测并预警指向性技术参数、本地分支机构强制要求、特定业绩门槛等隐性壁垒,并输出优化报告辅助修正,对疑似存在排斥性条款的文件予以提示并限制发布,审查结果全程留痕、在线可溯。
《通知》提出优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串标围标分析实时预警功能。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标阶段等全流程的机器码、IP地址信息进行自动抓取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严格依据《通知》作出认定:对参与同一招标项目不同供应商,在投标各阶段机器码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直接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对参与同一招标项目不同供应商,在投标各阶段计算机IP地址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同样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
《通知》进一步压实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财政部门的四方责任。如采购人:健全内控,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动态监管,发现串标情形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代理机构:依法代理,对违法行为整理备案并报备;评审专家:严格履职,对涉嫌串通投标的依法终止其资格,记录认定理由和结果,确保可追溯;财政部门:对未按规定执行的或供应商两次以上串通投标被认定无效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记者杨国良 通讯员刘雯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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