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空手套白狼”近千万元领刑17年
虚构姐姐、姐夫在部队工作,抛出采购低价柴油、承接工程、推荐上军校诱饵诈骗
谎称自己做工程,虚构姐姐、姐夫在部队工作,以可低价购买柴油、承接办公用品采购、市政工程项目及推荐上军校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近千万元。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涉案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刑17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涉案人为余某,男,今年33岁,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重庆人。 2022年6月,我市警方接警后采取行动,一举抓获涉嫌诈骗的余某。同年9月28日,余某被执行逮捕。 警方查明案情后,以余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2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 一审查明,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余某虚构其在荆门做工程,且其姐姐和姐夫在部队工作,以其可通过部队的关系从某军分区低价购买到柴油、承接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等为由,骗取多人与其合伙做生意,再以收取合作金、入股金等方式骗取钱财。此外,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余某虚构其姐姐和姐夫在部队工作,以其可通过公安机关的关系帮助他人将经济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消除案底、推荐上军校等为由骗取钱财。 据统计,余某涉嫌合同诈骗金额合计615万余元,已归还257万余元,尚有358万余元未归还;余某涉嫌诈骗金额合计374万余元,已归还178万余元,尚有196万余元未归还。 案发后,警方扣押了余某2部手机、1辆奔驰轿车、1张银行卡(限额20万元);余某向警方退赔违法所得2.53万元。 一审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余某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余某在提起公诉前能归还部分当事人经济损失,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 一审判决,余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警方扣押的余某违法所得1辆奔驰轿车予以追缴,用于折价退赔当事人经济损失;对警方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2.53万元及1张银行卡资金予以追缴,发还当事人;责令余某继续退赔当事人经济损失合计555万余元。 法官提醒,无论是承接工程,还是规划子女前程,切记依法依规行事,莫走歪门邪道,以免上当受骗。(记者秦文 通讯员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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