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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寒假期间除高三外,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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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09: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寒假已至,市教育局重申,寒假期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通过网课形式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幼儿园寒假自2024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五,星期四)开始,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结束。中职学校、初中、小学寒假自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星期六)开始,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结束。普通高中寒假自2024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二,星期四)开始,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二,星期三)结束。

   各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于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到校(园)上课;普通高中于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三,星期四)到校上课。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假期行为,严格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做好寒假文化类作业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要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防护、传染病防控和生活学习指导,引导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经典阅读、体育锻炼、实践体验等活动。(记者吴兰艳)(来源: 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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