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2343|回复: 0

[本土资讯] 禁鞭,掇刀公安在行动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6-3-19
荆币
22212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8-2-1 2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鸡年即逝,
狗年将至。
我市再次吹响
“禁鞭战役”的号角。

1.jpg

连日来,掇刀公安分局积极行动,通过组织社区民警、辅警和网络员深入辖区签定《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以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标语,拉禁鞭横幅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禁鞭宣传,营造浓厚的禁鞭氛围,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鞭,倡导文明过节新风。


2.jpg

3.jpg

4.jpg

行动中,民警对鲜花礼品店、副食日杂店、集贸市场等门店场所开展清查及巡查工作,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他们重点在政策宣传上做足“功课”。


分局民警、辅警会同社区网格员深入社区,给居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与各旅馆、商铺、企业负责人等签订《主城区禁止燃放烟放爆竹承诺书》;在街道显著位置广泛张贴《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治安部门还安排1台流动宣传车,播放禁鞭《通告》,使禁鞭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派出所还督促辖区各临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禁鞭宣传标语。连日来,共发放20000余张《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与各辖区各旅馆、商铺、宾馆等单位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5000多份,张贴、播放各宣传标语500多条。



5.png

在此,掇刀公安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各类非法燃放、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分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举报电话:

治  安  大  队   0724-2490333,

掇刀石派出所  0724-2443110,

白 庙 派 出 所  0724-2333932,

宏 城 派 出 所  0724-8888110。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每逢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生日贺禧、房屋封顶等情况,一些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诱发了火灾事故和伤害案件,而且造成了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及生活,危害了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已引起广大市民及有识之士的强烈不满,通过信函、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途径不断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禁鞭工作,还市民安宁环境。


为顺应群众意愿和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主城区禁鞭范围为:东起207国道复线东宝区至高新.掇刀区段(含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止东宝区西宝山四干渠(包含毗邻四干渠以西各单位、住宅小区及居民点)、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起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厂区)、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含厂区)、东宝工业园(含园区),南止高新.掇刀区荆南大道。


市民朋友,《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提出“六个一律”: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实行文明单位、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禁鞭规定,积极参与到主城区禁鞭工作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举报电话110)。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主城区禁鞭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


荆门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