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开办农家乐可获万元补贴
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最高补贴2万元 符合条件者可申报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和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这项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扶持项目是由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旅游委等多部门联合发起实施。具体扶持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各地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市人社局提醒:符合条件者均可自愿申报,由乡镇(街道)初审后,各县(市、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核,审核公示后由同级财政拨付补贴。
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已经进行星级评定的星级农家乐有570家左右,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此项政策的实施将带动更多贫困户创业就业。(记者 张文 通讯员 皮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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