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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市民政局的消息称,省民政厅已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印发至我市各县市区,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我市各地积极落实。
根据要求,我市各地民政部门已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已受理尚未完成的,应终止审批。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取消许可后,做好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登记工作。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后,对提出申请备案的养老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备案管理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统计,目前,我市各地有公私养老机构79家,养老床位数达1850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此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一个具体措施,降低了开办养老机构的门槛,旨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身养老业。(记者杨涛 通讯员**)(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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