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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荆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启用东宝区1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告如下:
1、塔影路(与象山大道交叉口)东;
2、府前街(与工商街交叉口);
3、中天街(与象山大道交叉口)东;
4、文化宫(火车立交桥西);
5、竹园路(与泉口路红绿灯交叉口北);
6、竹园路(与象山三路交叉口);
7、泉口路(市一中门前路段);
8、207国道(与子陵三三零水泥厂交叉口);
9、207国道(与南桥交叉口);
10、象山大道(中心血站门前路段);
11、象山大道与景明路(水上公园立交桥卡口);
12、天鹅池西路(象山大道西)。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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