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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返乡就业人员给予奖励
补贴对象:荆门市外出返乡就业人员。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
补贴标准:每年补贴1000元/人,连续补贴三年。
2.对定向招聘给予奖励
补贴对象:①劳务公司 ②村(社区)推荐人 ③园区已就业员工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
补贴标准:每成功推荐就业1人奖励500元。
3.对定向招聘就业给予奖励
补贴对象:荆楚理工学院、荆门技师学院、东宝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学校委托培养的在园区就业的毕业生。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2000元/人。
4.落实最低年薪及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在园区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
补贴标准:按学历分别补贴大专生0.3万元/年、本科生0.5万元/年,连续补贴3年。
5.电子信息、绿色建材类企业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电子信息、绿色建材类企业普通工人。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老员工。
补贴标准:每月补贴200元/人,连续补贴3年。
6.电子信息、绿色建材类企业夜班补贴
补贴对象:实行倒班制,上夜班的普通工人。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老员工。
补贴标准:每个夜班补贴15元/人,最高不超过300元,连续补贴3年。
7.大学生实习实训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在园区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
补贴条件:实习实训满一个月,最长三个月。
补贴标准:每人补贴1000元/月。
东宝区保障园区企业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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