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1423|回复: 0

[政府机关] 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出新政,初中特长生招生比例降至5%以内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10-31
荆币
21963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7-4-13 2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须降到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据悉,我市将遵照执行,稍后将出台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划片方式,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任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周岁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统筹确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记者 唐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