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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力度,经市政府批准,对中心城区2022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LPR-150BP(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市、区(东宝、掇刀)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才聚荆楚·智汇荆门”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政策解读
0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未结清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个人贷款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以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0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
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在职职工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报流程
借款人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并通过创业担保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增信后,由经办银行按职责调查并审核放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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