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1202|回复: 0

[政府机关] 曝光!我市32名“毒驾”人员被注销驾驶证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10-31
荆币
21963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9-8-10 1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因具有被查获有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等情形,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仍未按规定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8月9日

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