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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象:工矿企业、汽修行业、加油站、油罐运输公司等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全市废矿物油规范化管理,保障环境安全,防止废矿物油无序回收利用或随意倾倒等可能引发的环境危害,15日,我市召开废矿物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12月,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整治重点对象为:机动车维修站(汽车4S店、汽车维修店含农用机械、电动车、摩托车维修店)和机械维修店、工矿企业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各加油站、燃气站、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单位和个人、有油罐运输车的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等。
具体整治内容包括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建立规范的危废贮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危废识别标志;企业应建立突发危险废物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从事废矿物油收集和综合利用单位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市民如有上述相关线索,可拨打环保热线12369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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