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2009|回复: 0

[本土资讯] 象山大道开始勘划非机动车道标志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5-5-8
荆币
22018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6-12-15 13: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1.jpg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象山大道非机动车道上已经开始勘划非机动车道标志。

  近两日,不少市民发现,象山大道非机动车道的部分路口勘划了自行车形状的标志。“别看堪划的是自行车图形,其实这是非机动车道标志”,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象山大道非机动车道上勘划标志的工作已开展数日,勘划的大致路线是从北往南,原则上除相隔距离太近的路口外,其余大部分路口都会勘划非机动车道标志,以便市民识别该道路功能。截至昨天,象山大道西侧已经勘划了数十个非机动车道标志,道路东侧的勘划工作也于昨天开始。

  “标志是自行车图形,是只允许骑自行车通行吗?”针对市民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并不是这样的。虽然标志是自行车图形,但并不是说这条路只能走自行车,这其实是国际通用的非机动车道标志,意思是所有的非机动车都应在堪划了这个标志的道路上行驶。

  如何界定非机动车?具体怎样行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一般来说,非机动车道可供自行车、脚踏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等车辆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驾驶员应当下车推行;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驾驶员应该推车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对非机动车驾驶员也有明确规定:醉酒的人不准驾驶;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据了解,行人不能在高速公路、铁路上行走。那么,行人能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呢?交警介绍,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实行分道通行。城区象山大道改造后,除了机动车道,还设置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因此,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尽量靠路右边行走(记者 刘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