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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楼上漏水楼下被泡,如何正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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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 1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李先生是市中心某小区5楼业主,某天下班回家突然发现自家的客厅吊顶、窗台还有卫生间墙壁都在渗水,于是在家里渗水处摆着盆接水,直到第二天水仍没漏完。当时装修时李先生花了十几万元,现在房子被泡得一塌糊涂,蒙受了不小的损失。于是找楼上6楼业主,楼上业主说可以赔偿,但希望追责时也把物业带上,而物业则称与此事没有关系,导致此事一直未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包含业主私人所有的设施。因此,房屋维修责任为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如房屋损失属于上层业主不当行为所致,应由上层业主负责维修。但如果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经进行了告知的义务,且本身也不属于质量问题,那么物业公司就依法履行了自己的管理义务,需要做的是积极协助和协调相邻业主的关系,其不承担法律责任。

  1.当漏水事件发生后,楼下受损方第一时间应怎样做?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如果协商修补不成,则可采取以下方式,例如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建议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

  2.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索赔?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首先,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其次,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刘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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