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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10部门联动 整治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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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2: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10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

  据介绍,此次整治由房管(住建)、市委宣传部、教育、公安、工商、物价、人社、地税、行政审批、人行市中心支行10部门联合行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以精装修房价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备案,以毛坯房向市场销售,逃避监管,诱骗消费者;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商品房销售不按《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商品房预售款不按规定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销售商品房的中介公司(电商、管理公司、销售公司等)收取超出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的费用(电商费、管理费、服务费、中介费);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等11类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权属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管部门备案;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等9类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郑波 通讯员 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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