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我市各地加强秋冬季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利用,保护大气环境。 秋冬季是我市秸秆露天焚烧易发期,也是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防控重点时期。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地各部门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工作部署,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8月25日前县(市、区)、乡镇、村组层层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保障,做到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 围绕群众宣传,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宣传先行,提前启动各项宣传工作,为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8月底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采取张贴标语横幅、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车宣传、村村响广播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宣传。其间,做到宣传全覆盖、无遗漏,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期重点开展宣传,持续巩固提升市民群众禁烧意识和环保意识。通过媒体公布秸秆露天禁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及时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做好对农机作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秸秆规范还田利用。 我市还要加强巡查防控;切实加强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切实加强检查督办;严格考核通报。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和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乡镇、村组层层组建巡查防控专班。8月25日前,制订完善并落实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严管“第一把火”,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巡查、重点管控,利用无人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防控效率和覆盖面,切实加强秋收作业全过程监管,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等重点时期监管。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荆门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坚持以用促禁、以禁促用。 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荆门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今年底对各县(市、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严格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此外,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补偿金制度,对省、市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现场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黑斑,统计核算生态保护补偿金,并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缴纳,促进工作提质增效。(记者杨涛 通讯员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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