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航空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活动期间将荆门漳河通用机场附近空域调整为无人机禁飞空域的通告 为确保2023年航空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飞行活动安全活动现场区域秩序以及机场低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演练活动实施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等类型。 二、禁飞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31日(07:00——22:00)。 三、禁飞范围 以荆门漳河机场跑道(坐标点N305900.82 E1120313.76)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主要包括却集、漳河镇、付集、同乐村、四井村、罗河村、安团村、宏图社区等区域,此区域内禁止飞行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四、对未经批准报备的任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荆门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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