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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开赌场赚钱还债,没曾想场子才开1个多小时便被警方一锅端,钱没赚到反而身陷囹圄。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男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涉案男子为罗某,今年31岁,沙洋人,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今年1月12日傍晚,罗某与他人聚餐时,提议开个“推筒子”赌博场子搞点钱还债,并委托他人联系场地、赌具及接送车辆。当日22时许,罗某等人前往联系好的东宝区子陵镇一住处,组织、邀约多人前往,以“推筒子”方式进行赌博。赌场上一人负责“打水”抽头渔利,另一人负责提供“放码”资金。当日23时50分左右,警方闻讯端掉这一赌场,抓获包括罗某在内的多人,查获赌资8万余元。
警方查明案情后,以涉嫌犯开设赌场罪将罗某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不久,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认为,罗某以“推筒子”方式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对查获的赌资、赌具予以没收。(荆门晚报记者秦文 通讯员范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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