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女性在乘坐摩托时,或是想与男性驾驶员保持一定距离,或是出于穿着裙子不方便,或是由于想坐得更优雅,会选择侧坐,殊不知此举存在安全隐患。
2019年8月14日,男子黎某驾驶二轮摩托载着女子段某,沿长兴大道行至新台东路时,一直侧坐着的段某不慎从摩托上掉了下来,受伤的段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调查中,黎某称,事发时段某一直侧坐着,且两人都没有戴头盔,当行至新台东路时,段某不慎掉了下去。
因黎某所持驾驶证为C1,且在事故发生后,黎某没有保护现场,将车辆拖移。经调查核实,黎某因准驾不符、未戴安全头盔、未保护事故现场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以及第七十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侧坐也许不那么常见,但是不戴头盔,那绝对就是随处可见了。
虽然大家都明白戴头盔的重要性,但仍然有那么多人选择不戴头盔,那我们还是用最直观的方式告诉你,骑车戴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2019年6月27日,男子申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男子江某行至荆和大道与阳光五路交汇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撞到路边缘石,事故造成二人当场死亡,后经检测,没戴头盔是二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因申某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行驶过程中,两人都没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以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申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就在同一天,2019年6月27日,男子王某没戴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培公大道叶威集团门前路段时,与一辆准备左转弯的车辆相撞,事故中,没戴头盔的王某受伤严重。
经查,王某所持驾驶证为C1,并不能驾驶摩托车,且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未戴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以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另一方车辆因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8年9月2日,象山大道上周某驾驶汽车由北向南,在丹桂路红绿灯左转时,与一辆美团摩托车相撞,在监控视频上我们可以看到外卖小哥空中转体360度侧空翻落地,万幸在安全头盔庇护之下,外卖小哥和死神擦肩而过,躲过一劫。
如何乘坐摩托车以及戴不戴头盔,有时候就在你一念之间,但当你遇到事故的时候,结果就很有可能会改写你的一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大家在驾乘摩托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