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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开始,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对正三轮车实行限时通行措施。在规定的时间里,城区道路上的三轮摩托车大幅减少,优化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品位。
“师傅,这个您知不知道?”
“了解了解,这不是近几日一直在宣传的正三轮车限行的通告吗?”
交警王新杰拿着一叠红色的《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正三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宣传单,递给了正在洪源市场附近等待的三轮车司机们。据了解,从7月24日起至今,王新杰和交警支队一大队六中队的民辅警已经发放了近200张宣传单。
从警10年,从事交警6年,今年34岁的王新杰,是交警支队一大队六中队的指导员。在六中队的负责辖区内,有洪源市场和通源市场。这两大市场拥有的三轮摩托车占了荆门城区一大部分。“7月24日起,我们就开始深入到两大市场的三轮摩托车集中停放点,挨个发宣传单,讲解《通告》内容。”王新杰说,不仅是三轮摩托车司机,餐馆商家也是重点宣传对象。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8月6日上午,在洪源市场十字路口处,一辆载有货物的三轮摩托车从白庙路驶往月亮湖路,王新杰示意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怎么了?我刚从乡下来,准备到果园二路送货,我的牌照和证件都齐全的。”王新杰看到司机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便递出了手里的宣传单。“我不认识字的,这上面写的什么内容?”王新杰只好跟老人耐心介绍限行的范围和时间,“早上7点到晚上8点,都是限行时间,违规的记3分、罚100元。”老人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警察同志,我这半个多月才进一次城的,不知道具体情况。”念老人是初犯,在进行半小时的劝导教育后,王新杰又多递给了几张宣传单,让老人回家后多帮忙宣传。
王新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之前,以洪源市场十字路口处为例,平均每10分钟就有3辆三轮摩托车从这里经过。”通过2个小时的观察,记者发现,该路口仅仅通过了4辆,其中3辆送快递的车辆不属于正三轮摩托车,王新杰拦截了1辆,并给予了处罚教育。
随后,记者采访了数十名在洪源市场等待的三轮摩托车司机,“洪源市场的三轮摩托车少说也有80辆,为了创城,我们也积极配合,调整运货时间。”龚师傅说。“8月1日前,我们主要是劝导加宣传,逐渐让三轮摩托车司机来适应调整。”王新杰还提醒到,目前,道路上出现了部分司机利用两轮摩托车或轿车来运输一些木材或建材,这样违反了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的标准的法律法规,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任,给行驶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正三轮摩托车限行相关规定
一、限行车辆种类
含燃油、电动、助力等在内的所有正三轮摩托车
二、禁止通行时段
7:00—20:00
三、禁止通行区域
东起五一路(含五一路)、五一路与月亮湖路交叉路口、月亮湖北路与果园三路交叉路口以南路段;
南起白石坡大道(含白石坡大道)、白石坡大道与象山大道交叉路口、白石坡大道与长坂坡路交叉路口、白石坡大道与白云大道交叉路口、白石坡大道与龙井大道交叉路口、白石坡大道与培公大道交叉路口以北路段;
西起海慧路渡槽、荆山大道(含荆山大道)以东路段;
北起泉口路(含泉口路)、泉口路与象山大道交叉路口、泉口路与金虾路交叉路口、泉口路与竹园路交叉路口、泉口路与长宁大道交叉路口、泉口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以南路段。(记者 李柬 通讯员 吴小东)(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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