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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与名牌味精高度相似的产品,却拿不出合法的证据,钟祥一经销商日前被处罚7万元。这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反不正当竞争打出的一记重拳。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针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农村市场、医药等行业和领域,结合对水、电、气、殡葬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和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对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实施精准整治、重点突破,对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重拳打击,严厉查处了一批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截至7月底,全市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其中混淆行为3件、商业贿赂行为3件、虚假宣传行为22件、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件、商业诋毁行为1件,罚没167万元,对不法经营者形成了有效震慑。
其中一起案例较为典型,钟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市一购物广场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销售的某品牌鸡精调味料,包装袋上标注图案颜色与“太太乐”牌鸡精调味料外包装正面图案颜色近似。经查,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取得了“太太乐”鸡精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对其中的色彩申请了保护,并于2010年8月28日取得了指定颜色的商标注册证。该局对销售该商品的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所售鸡精调味料包装色彩的专利证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属于混淆行为。钟祥市场监管局遂依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袁军涛 吴亚锋)(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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