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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下午召开的2017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原则上每个乡镇应建设垃圾转运站,每个行政村应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
根据省垃治办要求,我市是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整体验收的9个地市州之一。对此,全市各地应统筹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打破行政区划实现共建共享。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能覆盖的地方,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模式统筹处理;对离城区垃圾处理场50公里以外的山区及交通不便的散居村庄可因地制宜采取“户集中→村收集→村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必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禁止露天焚烧,禁止再建设村镇级垃圾填埋场,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堆放场。
根据要求,原则上,每个乡镇应建设垃圾转运站,每个行政村应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达到“五有”(即有完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要求,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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