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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我市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这几天,前来咨询在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否属于工伤的市民就有20余人,那么这种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交通事故,且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可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为自己不慎摔伤,属单方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来咨询的大部分人因属于自己不慎摔伤,故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记者张文 通讯员杨彦华)(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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