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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信用卡恶意透支超五万元可入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无期并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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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8: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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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很多人已习惯了先刷信用卡、再还款的消费模式,但与之相关的违法甚至犯罪现象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典型类型就是“信用卡恶意透支”。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解释》)。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主要完善信用卡“恶意透支”情形的司法认定裁判标准,已于本月1日起施行。

  何为恶意透支

  本次《解释》明确,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解释》列举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即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同时,《解释》还明确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恶意透支五万元以上,即可判刑

  市内某律师事务所吴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表示,本次《解释》明确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前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以前是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以前是100万元以上。

  另外,《解释》还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从宽处理原则,强调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吴律师提醒,持卡人若发现信用卡账户交易存在异常,应立即查询信用卡账户信息。确认被盗刷后,应第一时间进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去发卡行办理相关手续,以防止被二次盗刷。(记者 张道华)(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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