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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
3.热爱并忠诚公证事业,有开拓创新和吃苦耐劳精神;
4.善于沟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书写流利、工整;
5.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公证业务咨询,具体办理公证事项;
2.参与办理公证所必需的与当事人谈话、调查取证、出席现场等工作;
3.遵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公证处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开展以公证业务为重点的理论研究和业务研究,促进公证处及自身的业务理论建设;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工作人员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考试
考试为面试。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六名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选择面试成绩前三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和试用的方式进行,试用期为一个月。
4、聘用
试用合格的,由本处选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2年,期满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本处有关规定执行,总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六、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荆门市公证处(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5号)。
联系电话:(0724)2330979
来源/荆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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