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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4名官员被“双开”的决定。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截图
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江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江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江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带彩”打麻将,收受礼品礼金,用公款送礼;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增设内设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将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采取自行场外邀标或直接发包形式确定承接单位,违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刘江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犯党纪国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党委书记罗芝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荆门市纪委消息: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罗芝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罗芝林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和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和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罗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荆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罗芝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荆门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瞿德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荆门市纪委消息: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原主任瞿德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瞿德银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堵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人员进编、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与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打麻将;违反群众纪律,在残疾人慰问金发放中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减免残疾人保障金、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瞿德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荆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瞿德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阳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荆门市纪委消息: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阳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阳勇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获利情况的重大问题,在工作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车辆牌照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送财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其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工作岗位调整、企业经营、车辆牌照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送财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问题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阳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荆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阳勇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来源:湖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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