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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一男子都某(男,36岁,东宝人)酒后滋事,半夜到一交警部门门口将玻璃门砸碎,民警制止时他竟置之不理,最后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19日22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接报警:有人将泉口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玻璃门砸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报警人的指引下,民警在一办公室内找到砸门的男子。
据报警人小姚说,当晚10时左右,他正在值班室值班,突然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便出来查看。他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大门外,便打开大门询问。门开后,该男子便径直往大厅里面冲,从大厅走到后院,又冲进了一间办公室,将办公室柜子里面的衣服掀到地上。小姚及时打电话报警。
次日,民警对酒醒后的都某依法进行询问,都某称,他是一名货车司机。事发当天下午,他驾驶货车与另一辆货车发生刮擦事故,因事故未处理完毕就离开现场,交警将其货车扣押。他心情郁闷,便独自到一家餐馆喝酒,3、4两白酒下肚后,就开始发晕了。晚上10点左右,他喝完酒,乘坐一辆的士车回家。到了小区门口,想到车被扣了回家不好“交差”,他便打算到附近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事故并提车。走到车管所和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后,发现大门关着在,便使劲摇晃、捶击玻璃门,导致两块玻璃门破碎。
目前,都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图为:该男子将办公室柜子里面的衣服掀到地上
图为:被砸碎的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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