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1911|回复: 0

[本土资讯] 冒充前男友行“不轨” 一男子被判刑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6-3-12
荆币
22201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9-3-22 23: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不爱别伤害!冒充前前男友行“不轨”,这个代价有点大!

  体面分手是对爱情结束最好的交代,可年纪轻轻的屈某却不懂这个道理,明明分手了,却对前女友纠缠不休,甚至胁迫前女友发生性行为。近日,经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屈某有期徒刑3年。

  案情回顾

  屈某和小丽(化名)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后两人因多种原因分手。2018年8月的某天,屈某通过支付宝添加小丽为好友,然后冒用小丽前男友小军(化名)的身份跟小丽聊天,两人聊得火热,双方约定在某酒店见面。小丽前往酒店登记入住客房,屈某知道房间号赶来敲门,强行进入房间,殴打、威逼小丽,并强行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后逃离现场,小丽报警。

  普法小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所在。(来源:掇刀检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