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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踏入社会的两个小姑娘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酿下大祸,不仅短时间失去自由,还在人生道路上抹了一笔灰!而这一切,要从一条宠物狗说起。
宠物狗在邻居家门前大便
小郑、小莫是两名20岁左右的姑娘,刚参加工作,租住在团结街。她们的邻居郭女士今年40岁。
1日下午4时,小郑、小莫和朋友小艾相邀趁着假期一同外出游玩,小艾还带来了自己的一只泰迪宠物狗。3人出门时,小艾的小狗“内急”,便在郭女士的门前留下一坨大便。小艾简单处理后,就和小郑、小莫一同下楼了。
到了晚上9点多,小郑、小莫与朋友开心聚完会返回家中时,心里感到不满的郭女士质问小郑:“为什么不把狗屎清理干净,快快打扫好!”小郑听后表示:“今天太晚了,我明天请人来弄!”一旁的小莫也回答:“我们明天还要上班,这会儿要休息了!”
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嘴仗,事情当然解决不了。而一时冲动的小郑、小莫还把郭女士摁倒在地,对其拳打脚踢。
接到报警的龙泉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边了解事情经过,一边协助送郭女士入院治疗,并将小郑、小莫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内,民警将小郑、小莫分开到不同的房间,问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不是因为什么大事,只是因为一坨狗屎。两人对殴打郭女士的事实供认不讳。
调解不成 动粗的两人被拘留
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小郑、小莫将会受到被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考虑到小郑、小莫、郭女士3人系邻居,小郑、小莫又都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民警本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的宗旨,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工作思路去调解。
当晚11时许,民警赶到医院,详细了解郭女士的病情,耐心找郭女士沟通。同时给小郑、小莫讲道理,谈法律。可是双方各说各有理,因为医疗费用无法达成调解意愿,且郭女士要求小郑、小莫得承担法律责任。
2日,民警在核查完案件事实后,依法对小郑、小莫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两人在被送去拘留所的路上,均后悔地说:“都怪我们太不理智,一开始给人家彻底清理干净或者道个歉就没这事了,小狗一坨屎,让我们进拘留所,真是太不值得了!”
因宠物狗引发的纠纷还不少
记者网上搜索发现,因为宠物狗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
2014年10月,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因宠物狗引起的纠纷。事件是两名男子遛狗,可是两条狗一碰面就相互厮咬起来。两位狗主人见状制止,其中一狗主人认为自家狗吃了亏,要求赔偿未果,情急之下将另一人咬伤。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无效,最后,咬人者被处以行政拘留。
2016年2月,武汉人杨建平只因摸了一下宠物狗,狗主人彭某某就与他发生口角。杨建平邀约2人持洋镐上门报复。打斗中,时年44岁的彭某某被杨建平、杨建伟兄弟二人用刀刺死。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建伟、杨建平构成故意伤害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1年。
民警建议遇纠纷多谦让
龙泉派出所民警在此提醒市民,面对邻里纠纷时,彼此要互谦互让,相互包容。如果小郑、小莫当初退一步,主动清扫狗便,又或者郭女士不计较,自己主动清理,相信这件事不至于会闹到派出所。
针对此案的起因,民警也建议,养狗不应该对公共环境造成影响,不应该影响他人的生活。比如,出门遛狗时,给狗拴上一条链子,不让小狗到处乱跑,惊吓老人和孩子;还要带上卫生纸,养成随手收拾狗便的习惯;分清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界限,家里是狗的起居室,楼下小区、草坪、道路可不是狗的卫生间与运动场。总之,养狗的人要有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做到文明养狗。(记者 冯杰 通讯员 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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