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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结果,车主不仅被消防部门批评教育,还被罚抄10遍相关消防法条例。
一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荆门晚报通讯员 魏欢欢 摄
当日,荆门市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投诉称:城南新区某小区门口有私家车长期停放在消防通道。接到投诉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经核查发现,两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且地面有明显标识。监督执法人员当即电话通知车主,依法告知其车辆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事实,并按照执法程序对现场情况取证拍照,登记车辆信息,张贴《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告知单》。 当日下午,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窗口办事大厅,对两名私家车主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两位车主罚抄10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以示惩戒。两车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即表态,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再违法占用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通道,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将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记者朱运兵 通讯员魏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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