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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失主陈某在荆门火车站派出所拿回丢失了40多个小时的平板电脑,激动地对民警说:“感谢铁路警察们不辞辛苦地连续工作帮我找回平板电脑,为民服务的精神令人钦佩!”
13日晚,失主陈某骑一辆共享单车回家,到达掇刀瑞景新城下车后不慎将平板电脑(4月份以3799元新购入)遗忘在单车储物篓内,等想起返回寻找时,共享单车和平板均不在了。随后,陈某使用平板系统定位追踪,显示平板电脑于21时在荆门火车站,24时到达钟祥境内,于是推断拿走平板电脑的人乘坐火车离开了荆门。
陈某立即到荆门火车站派出所报案,民警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调取了荆门火车站及周边视频,锁定一名中年男子21时许拿着装平板电脑的黑色包从火车站进站。根据平板电脑移动定位轨迹,民警推断该中年男子乘坐当日K1258次列车。15日14时许,平板电脑定位显示在湖南鹰潭境内。
经不懈努力,民警联系上该中年男子,他主动承认捡拾到一部平板电脑并表示愿意归还。经了解,该中年男子是湖南人,此前来荆门走亲戚,发现共享单车上有一台平板电脑就“捡”走了。民警随后联系鹰潭站派出所,该中年男子将平板电脑交至鹰潭站派出所,转递回荆门。
16日,民警接到平板电脑后通知了失主陈某前来领回。一部小小的平板电脑辗转两地730公里,完好无损地重回主人手中。(记者朱运兵 通讯员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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