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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臭氧污染临时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根据《荆门市臭氧污染预警快报》(2022年第一期),预计5月5日至7日,我市臭氧超标风险较大。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臭氧污染程度,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在严格管控加卸油环节方面,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实施停止经营或使用措施。已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10时-18时期间禁止装卸油品作业措施。
在严查汽修行业露天喷漆作业方面,对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建议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尽量停止喷漆作业。
同时,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净化设施行为;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严厉打击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
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加大实施洒水雾炮作业频次。
加强夜间巡查,对夜间排放浓度显著增高的企业开展现场排查及走航监测;强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等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放监管。
禁止露天喷涂,引导开展错峰生产。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机械,10时至18时鼓励施工工地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此外,涉VOCs排放企业需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尽可能不在5至7日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强化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VOCs排放;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大实施洒水雾炮作业频次。专家团队负责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记者杨涛 通讯员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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