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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决定从2022年1月25日起,对中心城区以下17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实行严格管理,提醒纠正,同时予以处罚。具体路段为:
象山大道(泉口路至滨湖路路段)、金虾路(象山一路至海慧路路段)、金龙泉大道(泉口路至火车站出口路段)、长宁大道(海慧路至象山一路路段)、工商街(全路段)、北门路(海慧路至长北巷路段)、老莱子路(长莱巷至象山一路路段)、白云大道(象山一路至深圳大道路段)、白庙路(月亮湖路至五一路路段)、月亮湖路(白云大道至江山路路段)、象山一路(全路段)、象山二路(象山大道至金虾路路段)、象山四路(全路段)、海慧路(象山大道至北门路路段)、天鹅路(象山大道至四干渠桥路段)、长北巷(全路段)、汇合路(全路段)。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前发布的通告相关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因道路交通情况发生变化的,将适时对严格管理路段予以调整。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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