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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通道路微循环,缓解中天街周边区域交通压力,方便市民驾车便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从2021年12月30日起,对中天街周边交通组织予以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长宁大道南段(海慧路至中天街路段)试行双向通行,允许机动车从长宁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进入工商街、象山大道,同时取消长宁大道南段(海慧路至中天街路段)停车泊位,实验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允许临时靠边停靠、即停即走,凡长时间停靠或影响道路通行的,将按违法停车予以处罚。
二、在早晚高峰(上下学)7:00-8:30、17:00-18:30时段,允许府前街机动车从中天街借道(届时中天街与象山大道交叉口、中天街与府前街交叉口升降桩会降下)向象山大道方向分流行驶。
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请非接送学生车辆在上下学时段注意避开长宁大道南段、府前街、工商街,从其他道路绕行。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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