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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至21日,荆州市沙市区公安分局、松滋市公安局、公安县公安局、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对荆州市汇生行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松滋分公司、公安县分公司、荆门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立案侦查。立案至今,警方正全力侦办案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将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已聘请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涉案资金去向进行审计。
二、警方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蔡某、肖某、周某等9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汇生行公司相关借款方的借款均来源于汇生行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警方敦促汇生行公司相关借款人主动、及时归还借款,对恶意逃废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会根据案件进展适时对汇生行集资参与人进行确权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
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有关工作进展信息。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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