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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赌博软件,5名工作人员,在两年多时间里竟然收到赌资2.37亿余元。2月21日从荆门中院获悉,该案主犯万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余4人分获有期徒刑2-6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5年9月,万某以营利为目的,从网上购买了一款“摇摇乐”捕鱼游戏机软件,利用捕鱼游戏平台供玩家赌博,并先后聘请蒋某等四人为赌场工作人员。赌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工作人员负责为赌博人员提供资金转账等服务。万某等人注册了多个赌博游戏工作微信号和支付宝号,专门用于推送赌博游戏二维码、联系赌博人员和转账,并用自己及亲属的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用于赌博资金结算。赌博人员通过添加赌场工作人员的微信号和支付宝号,然后扫描推送的游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安装并完成注册。
赌博人员赌博时,通过向赌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微信号或支付宝号转账充值,工作人员在游戏管理平台帮助上分,赌博人员利用捕鱼游戏机软件进行赌博。赌博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赌博人员的资金余额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给赌博人员。从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该赌场共收到赌博人员充值款人民币2.37亿余元,向赌博人员转账人民币2.07亿余元,盈利人民币296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杨康)(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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