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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我市向困难职工发疫情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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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4 15: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带来的生活困难,市总工会筹资82万元,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增发疫情生活补贴。该笔生活补贴将于2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共计360户家庭近期将收到疫情生活补贴,这是市总工会切实关心关爱疫情新形势下困难职工的又一举措。

  建档困难职工疫情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即: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困难职工每户计划发放2340元(780元/月×3=2340元),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困难职工每户计划发放2100元(700元/月×3=2100元)。

  近年来,市总工会始终把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稳定放在首位,健全多层次帮扶长效机制,保持各项帮扶政策力度不减、措施不变,精心打造一批工会帮扶工作品牌,不断增强职工生活品质。除本次要发放的疫情生活补贴之外,市总工会此前还筹资开展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和医疗救助,向每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帮扶资金16700余元,缓解了困难职工面临的看病、子女上学、日常生活等压力。

  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根据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1.深度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3.意外致困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和家庭意外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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