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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闪烁的红蓝警灯是警车的重要标志,既能震慑罪恶,亦可守护安宁。非法安装警灯招摇过市,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又极大损害警察形象。近日,巡特警支队月亮湖警务站查获一辆非法安装警灯车辆。
2月18号晚上,月亮湖警务站民警巡逻至果园一路官堰巷路口时,发现一辆银灰色大众牌suv私家车,车保险杠处不停闪烁红蓝警灯驶入民警视线。
民警发现这是一辆悬挂着普通牌照的汽车,保险杠却私自安装警用红蓝色led标志并闪烁,情况十分异常。民警立刻在车辆附近找到车主并进行控制,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主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其违法行为不以为然。民警对其进行口头批评并及时通知掇刀交警大队民警到场进行处理。
目前该车主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和证件已被交警掇刀大队暂扣,并将对车主进行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示:
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是特种车辆的专用设施,是区别特种车辆和一般机动车的重要特征。只有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才能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普通车辆严禁私自安装使用,否则将受到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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